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前身是北京二轻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2000]121号文以原北京二轻有限责任公司和原北京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对本公司的出资,成为市政府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2002年4月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2002]24号文将北京市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国有资产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2019年11月由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能。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本公司内设13个部室,分别是党委办公室、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财务管理部、信息科技部、资产管理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法务部、安全保卫部、纪委、工会和团委。下属7户预算单位,分别是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级)、北京市第二轻工业总公司党校、北京市第二轻工业总公司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市应用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市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市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级)负责转制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离退休经费的发放;以北京市第二轻工业总公司党校、北京市应用高级技工学校为代表的教育体系构成本公司事业单位的主体,从事干部教育、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北京市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3个检验站,主要从事相关产品检测技术方法与标准手段的研究及提供检验、检测等服务;北京市第二轻工业总公司老干部活动站主要从事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271人,实有人数20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996.75万元,比上年减少50.58万元,下降0.5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575.6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71万元,增长1.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24.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1.71%;事业收入88.8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3%;经营收入1259.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15%;其他收入402.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2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833.42万元,比上年减少477.83万元,下降5.13%,其中:基本支出5885.3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63%;项目支出1684.2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06%;经营支出1263.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3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24.53万元,比上年增加596.52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所属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增加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5508.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7.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5%;卫生健康支出63.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9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73.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508.7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74.34万元,下降13.70%。其中:

  “职业教育”(款)2021年度决算4978.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845.10万元,下降14.5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优先使用自有资金。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530.0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9.24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97.96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97.96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3.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63.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73.3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91万元,增长2.58%。其中:

  “制造业”(款)2021年度决算673.3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91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落实全市调整政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486.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2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51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3.28万元减少13.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部门2021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9.5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3.28万元减少1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9.5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3.28万元减少13.7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经费开支。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3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2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98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8.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9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12台,268.3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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